2016年3月26日 星期六

捨不得發火就是好男人?


有句話說,慈母多敗兒。
為什麼?
兩性互動,其實跟父母小孩互動差別不大。
都是學習。

隨著成長環境的不同,生命經驗的積累,人都會有不能被觸碰的地方。
在情感裡面。
我個人覺得,想怎麼要求別人,那至少,也要那麼要求自己。
如果要找『捨不得對自己發火的男生』 ,那麼自己也要做一個『捨不得對男生發火的女生』。
這樣感情才會長久。


『捨不得發火』、『不屑發火』、『不發火』
就結果來說,其實沒啥兩樣,到底 是哪一個無從區分。
假若一定要區分,我會把『捨不得』這句話 當作『甜言蜜語』,為情愛加溫用的。

人都是相對的。
所以該問自己的是:什麼樣的情況下,自己會『捨不得發火』?

就相處而言,會到發火,其實還蠻嚴重的。
那表示有一方,長期的忽略另外一方的訊息。
必須用『生氣』、『暴怒』來讓對方有感覺

假設不論你做什麼,另外一方都不發火。
我不認為,這是愛得表現。
我反而覺得,不發火的一方,根本就不重視你。沒有把妳放在同等、相對的位置上看待。
人在高度壓迫下、生命受威脅時、覺得對方幼稚、想從對方身上獲得什麼....時,才有可能不發火。
  •  高度壓迫:上班受上司刁難,為了糊口,忍氣吞聲。
  • 生命受威脅時:面對手上有武器的人時。(那時後會大聲呼和,通常是發自內心的恐懼,而非怒氣。)
  • 覺得對方幼稚:何必跟幼稚的人認真(計較)?
  • 想從對方身上獲得什麼:這個其實很接近高度壓迫,為了什麼,而忍而不發。因為是『忍而不發』所以我把這個另外歸納出來。
  • 不把你當人看:都不把你當人看了,何必浪費生命...生氣?
你無從知道,對方 是不是 捨不得。去驗證這個『捨不得』也很無聊。
生氣是某個情緒點的爆發。
是一種宣洩,也是一種指標,表示雙方之間的溝通,有一方有表達,但是另外一方長期的沒看到或者視而不見。

長期要一個人捨不得
那麼等同於允許一個人長期的 放縱。
或者 甚至,等同於允許自己長期的忽視另外一方的情緒。
這是危險指標。

當然啦,如果只是玩玩感情,我上面的都不成立。
我談的是,如果想 『經營』感情的話。
經營,是把對方 擺在『與自己同等』的位置上。
只有雙方都是對等得,經營才會長久。
你跟朋友相處,你能夠容忍朋友把你『踩』在腳底下多久?
10年?20年?30年?還是1秒鐘都不可能?
如果你自己都無法忍受,那又何苦 訂 這樣一個標準,要另外一半去遵守?
這是一個 捆綁的信念。捨不得,才是愛!?

捨得,捨得,有捨,有得,捨不得,什麼都要抓緊緊,身體與心理是一致的,你的手能夠抓緊緊多久?都不放鬆的結果是什麼?
要對方捨不得,等同於讓對方一直都是緊繃的狀態。
那是你的愛人,而你捨得讓他一直都緊繃。
那是你的愛人,而他只能『不得』發火。

我打到這裡,突然覺得,捨不得發火的規條,跟 不得發火 其實沒啥兩樣,就是規定對方『不得發火』嘛。
哪有什麼 捨不得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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