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25日 星期六

冤親債主的正向意義

10/11我出了車禍

由於這倆三個月來的諸多不順,我去廟裡拜拜
廟裡的師兄姊,都跟我說車禍是冤親債主來討

我覺得不能完全都是冤親債主的責任
就修行來說,把倒楣的事情都歸果為冤親債主來討,這不是能讓自己進步的說法

就車禍這件事來說,我要負擔全部的責任。
這邊的責任是指我之所以會發生這件禍事的原因。

至於車禍之後的重要部位沒有重大損害,這是善果。
過去的修行&積德&神明&祖先的庇佑。

如果要說車禍之後,事情的繁瑣,以及種種剛好要面臨的考試變化,身體的不舒服、不方便、疼痛、無法入睡跟下床,止痛藥吃了一個月沒有效果....這些種種的不順,是因為冤親債主的阻撓,這我可以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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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反省,我知道我這次會出車禍,來自於我那延宕的個性。
約好11.30吃飯,我知道路程很近,所以壓縮了時間,算的太剛好,導致我時間不夠時,焦慮,本來該注意的事項,沒有完全的注意。
過去我過馬路,都還會再看看有沒有機車騎士逆向,因為我也是偶爾會逆向的人,以己度人,這次我趕時間,我忘了檢查是否有騎士逆向。所以就車禍了。
起因是我的時間管理有問題,次要因素是不夠謹慎。

車禍帶給我的轉變是:
我現在出門,如果車程是30分鐘,我差不多會多30分鐘出門。
一方面這樣可以慢慢開車,二方面就算早到,反正手機很方便,可以打發時間。
通常不會早到太多。但是我可以穩穩的、安全的抵達目的地。

如果我自己夠小心謹慎,不給冤親債主機會,那我不會有車禍。
如果我的時間管理夠好,不給冤親債主機會,那我不會有車禍。
因,是自己起的,果是綜合的。

這是我對這件事的看法。
這裡面的因果說起來簡單也複雜。

仔細的去看到每個因與每個果相互之間的影響。
如果一個人一心向善,卻總是卡在所謂的業報,而人生不順遂。
我覺得或許是你在事件當中沒有學習,沒有成長,沒有精進。
所以事情重複的一再發生。
而每次問,都是業報的問題。
業報、業障,這是很籠統的說法。

修行,不該把責任都推給冤親債主的阻撓。
面對自己引發的原因。
修正原本的行為。
這或許才是冤親債主背後的正向意義吧!?
所以撇開造成的那些疼痛不舒服來說。我還蠻感謝冤親債主幫忙我看到我時間管理的問題。
(那些疼痛應該也是迫使我改變的動力之一吧!?)0///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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